實習申請
一、機構簡介
心田心理諮商所希冀透過臺師大諮商心理、社會工作、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等相關科系的專業合作,並連結特教中心、國語文中心、成癮中心等單位的人力與資源,提供社區民眾高品質心理諮商服務。善盡大學社會責任,以促進全民身心健康發展。
二、招募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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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就讀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相關系所碩士班,擬申請兼/全職實習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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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具有社區諮商中心諮商實習、跨域合作或實際工作經驗者為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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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社團經驗、外語能力者尤佳。
三、實習項目
個別諮商、團體課程、心衛推廣、志工培訓等與社區諮商中心相關諮商輔導專業與行政事項。
四、招募名額:全職與兼職各數名。
五、實習時間: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,期間須配合本所參與教育訓練。
六、實習地點:心田心理諮商所。(台北市青田街5巷16號)
七、權利與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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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提供行政與專業個別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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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所需職前及在職訓練(含個案研討、專訓課程、實務工作坊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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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心理師應遵守諮商倫理守則,保護案主的隱私與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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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職實習者每週上班4天,每天8小時;兼職實習者每週值班16小時。(依業務需要上班時間需能配合彈性調整至晚間及週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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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八月份安排之定向訓練為必要參加,若無法全程參與則不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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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期間,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,若無法配合本所各項規定、違反專業倫理或學習態度不佳者,將終止實習資格。
八、申請方式與截止日期
申請者請於111年12月20日前(掛號郵寄,郵戳為憑),實習申請表/簡式履歷表放於第一頁(由於學校規定提供之下載檔案為odf.,手機使用者請用電腦介面下載才能開啟。)、履歷自傳、研究所成績單(兼職實習生以大學成績單為主)、實習計畫(如:實習目標、特別想要的實習項目、實習時數與分配、所欲在機構中的角色與功能、預期達到的個人成長等。)、推薦信1封(由專業督導或共識或接觸過之教師推薦)、相關有利於實習申請之證明影本,寄至:10610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16號,心田心理諮商所收,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心田全職或兼職實習心理師。書面審查約兩週內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,未錄取者恕不再另行通知,履歷資料恕不退還。
九、聯絡人
心田心理諮商所櫃台(02)7749-5720
蔡宜軒 諮商心理師(02)7749-5722